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刑。
自首包括两种情形:一般自首和余罪自首。其中,成立一般自首,要求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;成立余罪自首,则要求:被控制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。
《刑法》第六十七条,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,是自首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
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刑。
自首包括两种情形:一般自首和余罪自首。其中,成立一般自首,要求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;成立余罪自首,则要求:被控制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。
《刑法》第六十七条,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,是自首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